港澳台地区会议
涉台学术会议申报

查看次数: 发布日期:2019-10-24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校各单位在境内举办,与会代表以台湾地区人士为主学术会议(论坛、研讨会等)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1. 院系上报

会议负责人(或经办人)在会议前个月启动申报,在港澳台事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按要求提交材料。

2. 校内审批

按照涉港澳台学术会议校内审核流程单要求,完成校内相关部门会签后,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通过OA系统报请学校领导批准。

3. 教育部审批

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行文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。

4. 会议执行

教育部审批通过后,会议批件下达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,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通知会议负责人(或经办人)领取会议批件。

5. 会议总结

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,会议主办单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 登录港澳台事务综合管理系统(https://ws.whu.edu.cn),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
2.武汉大学涉港澳台学术会议校内审核流程单

四、信息变更

教育部批复会议后,如举办时间、名称、参加人员、会议内容变更,须由会议主办人(或经办人)提请会议变更申请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。学校报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后,方可变更。

五、联系信息

联系人:张娟

联系电话:027-68752808

电子邮箱:gat@whu.edu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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